学院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党委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党委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组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活动,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大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代表组长会议或组织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 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并接受他们的申诉。
(五)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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