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新闻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二○○三年民主评议党员及评选“五好”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安排意见
[ 作者:组织部   转贴自: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05/30 11:22:07 责任编辑:xcbnews     审核人:]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过去的一年是学院深化改革快速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学院在党的建设、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新校区建设以及教学、科研、招生就业、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师生员工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严格党员标准,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要认真做好2003年民主评议党员及 “五好”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新党章为标准,对照检查和评议党员行使权利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尤其是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通过评议使每个党员信念更坚定,党性观念更强,党员队伍更纯洁,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高。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公开的原则;公正平等的原则;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⒈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否刻苦学习党的理论,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在关键时刻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⒉结合学院和部门实际,评议党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以及在防治“非典”斗争中是否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集中时间,有步骤地进行。 

    ⒈学习教育阶段。评议前要首先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新《党章》。着重抓好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参与评议的自觉性,做好评议思想准备。 

    ⒉自我总结评价阶段。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反思,检查言行,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明确努力方向,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

    ⒊民主评议阶段。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广泛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对每位党员初步评定格次。

    ⒋组织考察阶段。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党委审批。

    ⒌总结、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各党总支(支部)要建档,作为今后评优奖先的重要参考,对评出的优秀党员院党委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理。

    (四)几点要求: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使每个党员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树立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大局意识,达到思想政治觉悟有明显提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有明显增强。

    ⒈时间:评议党员工作从5月30日开始,6月17日前结束。

    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召开动员大会,作出具体部署,使党员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意义,端正态度,积极参加评议和总结工作,避免形式主义。

    ⒊评议后要认真评定每个党员的格次,可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优秀率控制在党员人数的10%之内。

    ⒋通过民主评议,认真总结总支、支部和党员个人的成绩和存在的差距,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今后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

     ⒌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以保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形成的书面报告和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见附表1)报党委组织部。

二、评选工作

评选一年来(2002~2003学年)在学院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

(一)评选条件

⒈“五好”党组织

     ①班子建设好。班子成员团结实干、作风民主、深入实际、清正廉洁。

②党员队伍建设好。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坚持党员发展程序,注重党员发展质量,党员能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③工作制度建设好。模范地执行党委的决议,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费收缴制度,支部生活正常。

④思想政治工作好。能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并结合总支(支部)的工作实际,加强教职工生的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及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问题。

⑤能按党委要求完成好各项任务并积极地、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⒉优秀共产党员

①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②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团结同志、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③在工作实际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进取,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出色地完成自己岗位上的工作任务。

⒊优秀党务工作者

除应具备优秀党员的条件外,还要热爱党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熟悉和掌握党务工作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能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搞好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评选名额分配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名额见附表2。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⒈“五好”党组织

党支部在本总支范围内讨论提名,经党总支初评后,把推荐结果报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牵头进行总评,党委审批。

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党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党总支评审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委审批。

(四)评选要求

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⒉上报评选结果时,连同“五好”党组织推荐表(另附书面事迹材料)、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一并上报党委组织部(见附表3、4、5)。

三、上报材料时间:6月17日前。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请点击下载以下附表

     附表1: 黄河水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附表2: 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表3:“五好”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附表4: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附表5: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