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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的公告
[ 作者:黄河水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3/15 17:42:05 责任编辑:郝迪婧     审核人:]

全校各单位、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201910月,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将迎来90周年校庆,以此为契机,为丰富校史资料,全面、生动地展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精神面貌,特向校内外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二)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的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等;

(三)学校各个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各类大型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等;

(四)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各类表彰奖励的资料、奖牌、证书等;

(五)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和照片等);

(六)具有历史价值或代表意义的备课本、教材、教具、教案、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七)学校各个时期的校牌、印章、校标、校旗、校徽、证章及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毕业分配派遣证等);

(八)学校各个时期重大科研成果的原件或复制件等;

(九)反映、记载校友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十)具有历史价值或代表意义的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册、师生间赠言等;

(十一)其它能够反映学校发展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学校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物品在校史馆永久陈列,并注明捐赠者;

(二)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学校可代为保管,或复制后返还原件。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出处;

(三)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文章的,可以纸质或电子文档寄发学校。对老同志,学校可派人前往协助记录整理;

(四)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三、捐赠奖励

对自愿捐赠物品及有关史料的个人、组织,除办理相应的手续及交付登记清单外,视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展出时署名、颁发捐赠证书、赠送复制件、通报表彰以及必要的补偿性奖励等不同方式给予表彰和感谢。

四、征集说明

(一)征集时间为20193月至20196月。

(二)校史资料、文物持有者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移交手续:

1.直接到图书馆四楼办公室移交;

2.纸质文档和照片,可扫描或翻拍后发送电子邮件;

3.联系工作人员上门采集图像、办理实物移交手续。

(三)提供图片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五、联系方式

征集有关事宜,请相互告之或提供各种征集线索,欢迎与校史馆联系,并就校史馆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征集单位: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

校史资料移交地址: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四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365815323658065

电子邮箱:hhsytsg@163.com

衷心希望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和参与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校史资料的征集工作!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

                              20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