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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教师及实验系列各级岗位职责

作者:基础部 发布时间:2016-07-14 点击次数:次  来源:

一、教师技术系列各级岗位职责

(一)助教职务的岗位职责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课堂讨论以及辅导课、实习课的教学工作。通过试讲,经批准,承担相关课程的授课任务,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完成助教所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

2.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完成科研基本工作量。

4.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

(二)讲师职务的岗位职责

1.承担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完成讲师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和工作量,具有熟练的授课技巧。

2.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3.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5.完成科研基本工作量。

6.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

(三)副教授职务的岗位职责

1.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完成副教授所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

2.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

4.根据工作需要,指导青年教师进修。

5.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7.具有娴熟的授课技巧,较高的专业理论造诣及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

8.完成科研基本工作量,每年至少为师生作二次学术报告或讲座。

9.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

(四)教授职务的岗位职责

1.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应承担比副教授职责要求更高的工作。领导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2.承担2-3门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完成教授所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

3.在教学法研究上有较深的造诣,对本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深的学术造诣。

4.培养或全过程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且成效显著。

5.完成科研基本工作量,每年至少为师生作二次学术报告或讲座。

6.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7.具有娴熟的授课技巧,较高的专业理论造诣及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

8.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

二、实验技术系列各级岗位职责

(一)助理实验师职务的岗位职责

1.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

2.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

3.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负责承担并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

4.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实验师职务的岗位职责

1.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2.独立地创造或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

3.根据学术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负责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

4.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

(三)高级实验师职务的岗位职责

1.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

2.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

3.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

4.指导和培养初、中级实验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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