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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制度规范报告
日期:2016/03/15 15:20:01  |  点击:  来源:

机械工程学院制度规范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提高团支部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我院的规章制度,并结合我院团支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推优制度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1、已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本人志愿申请入党,已上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党、团校学习,并且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考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3、政治立场坚定,有正确的入党动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受到青年拥护,积极参加校院里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6、重视理论学习,定期上交思想报告。

7、积极参加校院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发挥骨干作用。

8、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生活俭朴。

9、有特殊成绩、特殊贡献的同学可以予以优先考虑。

10 在团的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学生干部要求准时参加例会,有一次旷会或三次请假者,取消其推荐资格)

11、因违纪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当年不予考虑,若处分一年以后进步明显、表现突出者可酌情考虑。

2)推优工作的要求

1、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本文件执行。

2、各团支部严格按时间进度完成各项工作。

3、各团支部推优必须高度透明,整个推优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完成。

4、各团支部在推优中要认真负责,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合格一个推荐一个,宁缺毋滥。

5、各团支部成员务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如有违例情况,将取消所在班级该学期的推优资格并追究团支书的责任。

3)推优工作的过程

1、有意入党并且已经党校毕业且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通过班级推优的方式参加推优

2、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到会人数占班级团员人数的90%以上),由团支部书记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及要求。

3、团支部与会全体团员酝酿推荐对象并对推荐对象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当场唱票,团支书填写推优记录表。在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得票多者可确定为推荐人选,由团支书按照所得票数按序拟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并经由班主任和团支书签字确认。

4、各团支部向学院团总支上报最终推荐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

5、团总支根据团支部上报的推荐人选召开团总支扩大会议,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最终人选。

6、以粘贴公示名单的方式公示推荐人选2天时间,接受广大团员的监督。对有异议者进行解释。

7、于学院团总支办公室领取相应数量的《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如出现填写错误、填写不规范等情况,推荐人选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填写完毕之后上报学院审核。

8、团总支书记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向学院党总支学生发展党员办公室推荐,并报校团委备案。

推优工作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任务之一,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对共青团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因此历年推优工作都谨遵规范进行,各班级团支部努力提高对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觉悟性,认真领会并积极传达,严格执行。

二、团工作规范

1)团费收缴管理

1、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一次,每次0.1元。

2、被开除团籍的团员,在恢复团籍后,在开除团籍处分期间的团费可以不再补交,如本人自愿补交,团支部也可以接收。

3、无力交纳团费的学生经团支部批准,可以免交。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查看期间仍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团员入党在预备期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

4、外出流动团员,参加所到地区团组织活动的,可向该团组织交纳团费。所到地区应将团员交纳团费情况在其团员证“团费收缴卡”内注明。团员因外出流动不能按时交纳团费的,可将其交纳团费的时间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

5、团支部按规定日期将收缴的团费按时向上级团组织交纳。个别团支部的团费收入较少或外出流动团员较多,每月上交一次,但不得以种种理由不向上级团组织交纳团费或少交团费。

6、全院团员所缴纳团费,应逐级全部交校团委统一管理、使用,按规定向团市委上交。

7、团费只要用于团的活动和团员教育方面的必要开支,不得将团费用于购买香烟、食品等物质和娱乐活动。团费的收入和支出都应记入帐本,附有原始凭证。

8、团费是团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之一,是团组织开展活动,活跃团的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因此,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并经常教育团员认识交纳团费的意义,督促他们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规定交纳团费。对于个别连续3个月不主动交纳团费者,由院团总支通报批评,连续6个月以上不交纳团费,做自行脱团处理。

2)团员统计管理规范

1、团员登记和统计以团员的正式组织关系为依据。进行时以团支部为单位,建立和健全“团员登记簿册”制度。

2、团员登记的主要项目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入团时间、团内职务、团员证号码、有何特长、奖惩情况、备注等。团员的登记要做到内容准确,避免漏登、错登、重登。对于长期外出、退团、开除、死亡的团员都要及时地在“团员登记簿”上注销。

3、团员的统计应根据上级团委制发的报表,按规定逐项认真填写。不能任意修改及变更报表的表式项目。

4、团员的登记、统计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团支部、团总支应该在每一季度末清理一次团员登记簿,把准确数字报给上级团委。

(3)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注册管理规范

1、新生团员档案管理新生团员档案由系分团委组织部统一整理、存档,存档材料包括入团志愿书、团证。因丢失团员证而无法注册的,由原入团单位开据证明或团组织介绍信等。以上材料由各系分团委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集,并按照学号顺序排列好,存入学生档案。

2、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事项

1.团员信息采集。

系分团委安排各班级由专人负责新生团员信息的采集,并填写新生团员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保存。

2.团组织关系转接。

按时领取团证。并组织统一填写团员证信息,并在团员证的“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好转接记录(填写日期为当天办理日期)。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转接关系处办理。

2、总体要求

1.要求高度重视,严格组织管理制度,将此通知传达给每一名新生团员,并做好组织工作。

2.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转团关系的,将有关具体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学校团委予以备案。

3.对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退团处理。

4.务必及时将入团志愿书存入学生档案,谨防遗失;及时发还团员证,提醒团员保管好团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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