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务工作  >  正文

旅游系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终考试考场规则
[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28 15:26:12 来源: ]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集中考试定于2011年12月29~31日三天进行。为严肃考纪、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转发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考生注意事项
(一)学生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将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放在课桌的左上角备查。迟到30分钟凭不得进入考场,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不准带任何纸张、笔记、书籍及与考试无关物品。
(三)考生拿到考卷应按试卷要求先填写系别、班级、学号、姓名,待考试开始后方可答卷。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能离开考场。
(四)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申请缓考。确因急症、急事且符合准假条件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申请缓考者,事后必须补办。凡不符合准假条件、不履行请假手续或事先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均按旷考论处。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注明“缺考”字样,不准正常补考。
二、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下列行为,按违犯考场纪律论处
(一)携带书包、书本、笔记、稿纸、资料、手机进入考场;
(二)在考场内吸烟;
(三)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在考场内随便走动;
(四)在考场内大声喧哗;
(五)与前后左右邻桌小声讲话;
(六)考试终了铃响后继续答卷;
(七)不听监考人员的正确劝告。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下列行为,按考试作弊论处
(一)夹带小抄、携带资料、笔记、讲义;
(二)翻看、传递小抄;
(三)将翻开的书本、笔记、复习材料放在桌洞内、地面上等本人视野以内的位置;
(四)将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写在桌面上;
(五)抄袭他人答卷;
(六)互相提示答卷内容或交换试卷、答题纸;
(七)代替他人答卷。
四、监考人员注意事项
考前五分钟监考人员拆发考题,发题前要检查试卷有无差错并清点数目,如发现有误须立即报告系办公室及时更正。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要求关闭手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报、看书、闲谈或做其它工作,不准擅离考场。
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在向考生指明其行为已构成违犯考场纪律或作弊的同时,宣布该生试卷作废,并将其违纪或作弊细节详实记录在考场监考记录上。
监考人员收卷后要认真清点交卷份数,并将试卷份数填入考场记录。监考人员按交接手续将试卷交领卷人,并将考场监考记录交系办公室后方可离去。
五、对违纪、作弊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给以(提出)必要纪律处分,并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
 
                                                        
                                       旅游系

2011年12月28日


上一条: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14-2015(1)执行校历 下一条:旅游系教学考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