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06〕736号)精神,为做好我院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下列人员可优先推荐: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二)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
(三)省部级(或厅级重点攻关项目)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
(四)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
(五)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
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已入选省级“555人才工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河南省“333人才工程”的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以及曾获得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者,不再推荐。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名额
本年度省教育厅下达我院推荐指标为5名。为便于选拔,各部门限推荐1名,教授、博士可优先推荐,无合适人选本次可不推荐。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部门推荐报告1份。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部门公章。
(二)《“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
1.登记表电子文本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样表的格式的大小不能改变;
2.《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得超过500字(含标点);不分段,不同内容可用数字序号分节。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市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任何数字均应以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三)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等复印件1套。
(四)省部、厅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从人事处网站下载),装订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上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五)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1页复印件1套。论文须是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的。另附清单1份(样式从人事处网站下载)。装订在论著、论文复印件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按顺序排放,所有表格须用计算机打印填写。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有关部门务于12月15日之前将上述材料和信息数据U盘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选拔和推荐“55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是一项严肃而认真的工作,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下载: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及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