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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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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工作管理、降低贷款违约率,防范贷款风险,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410号)精神,现就我校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

(一)诚信教育与提前还款动员

今年我校有1066名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涉及贷款合同1205笔,贷款金额569.05万元。请各学院积极开展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金融知识教育及提前还款动员工作,做好毕业生提前还款指导及服务,做好未结清毕业生的信用担保与还款承诺,确保贷后管理工作的成效。

(二)提前还款申请与系统操作

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出提前还款申请,通过支付宝国家助学贷款生活号主动还款。各学院要及时掌握本学院毕业生提前还款情况,及时提醒贷款毕业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

未结清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7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学生应在每年11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各学院要向贷款毕业生告知扣息具体事项,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二、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

(一)申请毕业确认

毕业确认工作关系到学生的贴息、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各学院组织贷款毕业生(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登录系统,核对、完善个人信息,并进行毕业确认申请,各学院在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系统中审核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信息(路径为贷后管理—毕业确认—明细)。提醒学生牢记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系统修改有关信息。

(二)更改错误信息

核对信息表时,如发现错误数据信息应及时通过系统修改,学院审核,无权限修改的关键信息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务必认真核对毕业日期是否和贴息截止日期一致,以免产生在校生自付利息(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的情况,上报修改错误信息时间截止到516(格式见附件3)

(三)报送毕业确认表

先提出毕业确认申请再导出毕业确认表、打印(打印说明见附件1)、签字、按手印。针对学生因外出实习等无法返校做毕业确认的情况,学生在系统中修改信息后导出打印毕业确认表、签字、按手印,在规定时间内把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寄回学校。

(四)办理离校手续

各学院根据学生还款情况在学生离校系统中办理并收集毕业确认表。

三、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

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于731日前登录系统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手续,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格式见附件2);

2.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因专升本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务必于202491--920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楼5112,电话:0371-23658052),逾期不再受理此项业务。生源地贷款学生办理此项业务的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附件:1.毕业确认表打印说明

 2.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3.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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