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纯义、张耀先同志任职的通知(黄院〔2007〕50号)-黄河水院党委组织部
 

全院各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黄院党〔200718号《关于印发〈中共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层干部任(聘)期考核、换届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别谈话、全院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和个人志愿,经院党委研究通过,院长聘任:

刘纯义同志为水利系主任;

张耀先同志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办公室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室、教育教学督导室主任。

 

○○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