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红梅同志任职的通知(黄院党【2007】29号、黄院【2007】69号)-黄河水院党委组织部
   

全院各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黄院党〔200718《关于印发〈中共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层干部任(聘)期考核、换届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别谈话、全院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和个人志愿,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张红梅同志为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任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七年九月十日

全院各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黄院党〔200718号《关于印发〈中共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层干部任(聘)期考核、换届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别谈话、全院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和个人志愿,经院党委研究通过,院长聘任:

张红梅同志为院长办公室副主任,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