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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4 22:46:20  |   点击次数: 来源:

根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十七条第(一)款“学业成绩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毕业要求的”和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之规定,我院8名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并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经研究决定,拟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21114日至1118日。公告期间,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有异议,请将陈述和申辩材料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263326909@qq.com。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退学后,该生不再是我校的在籍学生。

特此公告。

        测绘工程学院

20221114

附件:

拟退学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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