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全体人员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联合开展政治理论专题学习活动,集中学习了《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剖析了《2025年师德失范警示教育案例(一)》。
会议指出,开展《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专题学习,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校教师队伍。高校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会议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认定标准、处理程序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对《2025年师德失范警示教育案例(一)》进行了全面剖析。发生师德失范行为,本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对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要求和纪律红线,深刻认识到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持续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