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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房屋管理规定》等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4/01/08 19:46:16 阅读数:  来源:

 

 

 

 


     
     

 

 

黄院〔2014〕2号                            签发人:杨士恒






 

 

关于印发《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师生公寓房屋管理规定》等规定的通知

 

全院各部门: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房屋管理规定》、《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地热水、住房管理服务费管理规定》、《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环境管理规定》、《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已经学院第二届教代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房屋管理规定

2.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地热水、住房管理

服务费管理规定

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环境管理规定

4.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5.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月8日


附件1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房屋管理规定

 

根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师生公寓选房办法》、黄河水院师生公寓使用协议书,结合目前师生公寓管理运行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师生公寓实行校内管理。现制定黄河水院师生公寓房屋管理规定如下:

1.教职工所选住房(包含车库及储藏室)只有居住权、使用权和继承权,不允许交易、出租、转让和从事经营活动。我院教职工不得以本人名义为他人选房,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2.一对夫妇只能选择1套住房。入住后,因结婚形成一对夫妇有2套住房的,必须在1个月之内交还学院1套住房。到期不能完成交房的,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住房夫妇双方进行停发精神文明奖、停薪、停职、解聘等处理。

3.因个人原因,调离学院时,所选房屋应交还学院,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交房时,应保证房屋设施完好。装修费用,学院不予赔偿。

4.教职工交房时,学院及时收回并同时退还房屋使用金和住房保证金。

5.若国家有新政策出台或学院教代会有新的决议时,将统一按新政策或新决议执行。


附件2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师生公寓地热水、住房管理服务费管理规定

 

1.地热水价格暂按2.0元/吨(现行市自来水价格为2.65元/吨),由计划财务处在职工工资发放中每半年扣缴1次。

2.住房管理服务费收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27元(详见附表),每月在教职工工资发放中扣缴。

3.住房管理服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每季度末由师生公寓管理部门向住户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住户的监督。

4.若国家有新政策出台或学院教代会有新的决议时,将统一按新政策或新决议执行。

 

附表:各户型收费标准

户型

A—90

B—120

C—140

D—160

E—190

收费面积(

96.59

126.44

146.87

178.55

207.27

月收金额(元)

26.07

34.13

39.65

48.20

55.96

 


附件3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师生公寓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之前,住户到教师公寓管理科领取、填写《装修申请表》,签订《装修协议》并缴纳保证金(500元),办理相关手续。

2.装修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9:00。双休日、节假日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5:00-19:00。如需延长施工时间,不能影响邻居。

3.装修材料和土建材料不能长期占用走廊、通道和公共地方,要及时入户存放。

4.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原有管线,如:承重墙体、横梁、楼板、支柱、屋面、水电暖管线等。

5.为防止燃气泄漏造成安全隐患,严禁私自改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

6.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倒入便器、水池和下水道内,以免引起堵塞。

7.严禁改动暖气分水器、可视对讲门铃、配电箱等设施。

8.考虑到楼面荷载,地板铺装总厚度应小于5厘米。

9.非上人屋面(屋顶)禁止在上面私搭乱建,以防造成屋顶渗漏。

10.住户窗户加装防盗网必须内侧安装封堵,应与原窗颜色一致。

11.为确保小区的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12.建筑装修垃圾必须装运至楼下指定位置,由物业人员统一运出小区。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能抛洒垃圾。

13.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处理和室内管道压力试验,以免影响楼下住户。确因私自改造,造成其他住户的物品损坏等经济损失,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14.空调的室外机要按照统一要求和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15.装修完毕,由教师公寓管理科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后,退还保证金。

16.对违反上述条款的住户由学院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住户,学院将在办公自动化及小区公告栏内张榜通报批评。


附件4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环境管理规定

 

1.所有住户自觉提高公共环境意识,维护好公共设施、园艺景观及各类标示牌。注重环境保护,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2.生活垃圾要倒入垃圾箱,由保洁员负责统一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3.不得在通道、楼梯内堆放杂物及车辆阻塞通道,影响楼内整洁和交通。

4.自觉维护原绿化设计,不得攀折、损坏花草树木。

5.严禁私自种植植物和农作物,对已种植的植物和农作物,物业有权进行清除。

6.绿地和人行道上禁止停放、行驶各种车辆,堆放各种杂物。

7.严禁在小区景观湖内洗刷私人物品。

8.严禁私自改变公共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9.住户饲养宠物(小型犬、鸟、猫等动物),应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及时清理排泄的粪便。犬只伤人、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应由饲养者全责承担医疗费用、物品损失、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严禁饲养家畜、家禽。

10.小区内严禁设点聚众赌博。

11.对违反上述条款的住户由学院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住户,学院将在办公自动化及小区公告栏内张榜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对其停发精神文明奖直到整改为止。


附件5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1.机动车及电动车进出小区大门,车主应主动配合门卫领取或归还车辆通行证。

2.为保证楼内安全,业主进出楼道应随手关闭单元门。

3.为确保小区的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4.未经同意,业主不得将商贩领进小区从事经营活动。

5.严禁私自改动或遮挡监控设施。

6.为了业主安全,禁止机动车停放在消防道内。

7.为防止燃气泄漏,严禁私自改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

8.严禁在小区和楼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9.严禁在小区公共区域使用明火、露天烧烤等行为。

10.自觉维护好消防设施及器材,严禁随意挪动,紧急情况要按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11.车辆在小区内行驶,要文明驾驶,车速限制在10公里/小时。

12.对违反上述条款的住户由学院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住户,将在办公自动化及小区公告栏张榜通报批评。

2014.01.08  黄院【2014】2号     关于下发《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房屋管理规定》等规定的通知(红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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