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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废旧教学仪器设备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郭晓娟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5日 18:20   责任编辑:曹永娣  审核人:申浩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对废旧教学实训仪器设备处置项目(2025年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废旧教学仪器设备处置项目(2025年第一批)

项目编号:BM2025-00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对废旧设备进行公开处置,该项目共有4个包段。此次废旧教学仪器设备包括: 

序号

包段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最低限价(元)

备注

1

A包段

学报编辑部废旧教学仪器设备处置

1

1220.00

以清单及现场实物为准

2

B包段

学生处废旧教学仪器设备处置

1

5580.00

以清单及现场实物为准

3

C包段

教务处废旧教学仪器设备处置

1

8470.00

以清单及现场实物为准

4

D包段

电气工程学院废旧教学仪器设备处置

1

29819.00

以清单及现场实物为准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参加投标公司须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回收公司;

2.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3.参加投标公司经营范围与标的内容相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20254月份查询报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具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线上报名:请将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参与投标函(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签字盖章后,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17850947@yrcti.edu.cn

2.报名联系人:郭老师,电话: 0371-23658058。

3.报名时间:20254169:0041817:00。报名时间截止前未收到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者,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

4.现场勘查:勘查现场,确认处置物品现状及数量;勘查时间:42115:30--17:00 。(每个公司限一人勘察现场,并携带身份证及以上材料原件现场确认。)

5.废旧设备存放地点: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校内,联系人:郭老师,电话: 0371-23658058。

6.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主页(https://www.yrcti.edu.cn/gzc/zbgg.htm)招标公告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42317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封市东京大道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3号教学楼3111。

投标文件接收人:司老师,电话: 0371-23658039。

投标文件及所有文件应当是打印件,并由投标人法人或经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报价表”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单独递交,同时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投标报价表”。信封上至少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投标文件按照1正本,2副本递交,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采用非活页方式,胶装有详细的目录、页码。胶装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开评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42416:00

开标地点: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国资处(3号教学楼3105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司老师,电话: 0371-23658039。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高价中标法。投标人报价不低于最低限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九、其他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公司达不到三家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既往参与我校项目招标并出现弃标行为的企业,取消本次项目投标资格;本次招标过程中出现弃标行为的企业,将永久列入我校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与后续所有招标活动。

3.成交结果将在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www.yrcti.edu.cn/gzc/pbgs.htm公告通知栏公布。

4.公示期满后3日内,中标人与我校签订报废资产处置合同。

5.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可以在中标公示期1个工作日结束后到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取,联系人:郭老师,电话: 0371-23658058。

6.项目移交事项

1)根据合同要求,中标人付清成交价后,在5日历天内将所处置物品从察看存放地搬运、清理完毕并将废旧物品运出学校(所发生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废旧物资设备搬运过程中的所有设备和人员安全,由中标人负责。

  • 附件【附件材料.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