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1/06 11:25:55 责任编辑:郝迪婧  审核人:王靖]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本轮疫情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已经波及陕西、内蒙古、宁夏、甘肃、湖南、北京、贵州、河北、湖北、青海、四川、山东、重庆、河南等省区市。112日上午,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2021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对当前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学校党委对全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增强措施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将近期疫情防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传达学习疫情防控会议精神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面向全体师生亲自传达学习112日上午全省教育系统2021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精神和学校党委要求,切实提高疫情防控认识,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将上级精神和学校党委精神悟透落实。

二、加强师生网格化管理

1.学生网格化管理。按照“学校-学院-辅导员-班级-小组(宿舍)”五级疫情防控网络,夯实各层级、各岗位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保证信息监测报告网络顺畅,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教职工网格化管理。加强教职工网格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健康情况及行踪轨迹。各部门负责人要定时抽检教师行程记录,按要求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近期学校将每周组织一次核酸检测,在全校教职员工中随机抽取10%人员参加检测。

三、加强外来人员入校管理

1.接待来访原则。坚持“非必要不入校”原则,严格实行校外来访人员进入校园审批制,严格审批入校手续。实行“谁对接谁负责”原则,校外来访人员由校内对接单位或个人核实其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特别要查看其旅居地市是否有疫情)、来校交通方式等信息。

2.审批手续要求。学校对接接待来访部门(单位)提出入校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批,经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能入校。

3.入校人员要求。对于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持有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近14天内没有疫情所在地市旅居史。

4.接待防控要求。校内接待单位或个人负责提醒来访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接待工作防控方案。

5.校园出入要求。学校保卫部门加强校园大门出入管理,根据审批情况对来访人员(车辆)备案和通行管理。

6.外来人员范围。外来人员包括因公来校对口交流人员、校外参加各类竞赛人员、学校食堂配送货人员、学校各超市配送货人员、各类维修临时进校人员、实验实训设备安装临时进校人员、办公设备安装临时进校人员、校园各类设施安装调试临时进校人员。

四、加强临时用工人员管理

1.临时用工管理原则。学校各用人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用人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2.临时用工管理要求。制定临时用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用人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及时将上级和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传达到每名人员并督促落实,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信息上报制度,准确掌握临时用工人员的行踪、居住地疫情情况、身体状况等信息。临时用工人员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临时出入证明进入校园。

3.临时用工防控督查。用人部门(单位)每两周要对临时用工人员的行程码进行全面检查,14天内临时用工人员有疫情发生地市居旅史的要停止使用。用人部门(单位)每周对临时用工人员随机抽取10%参加学校教职工抽样核酸检测。

4.临时用工人员范围。包括在学校安保、校园保洁、学生公寓管理、教学辅助等岗位工作的劳务外包人员,学生餐厅、洗浴中心、校园超市等营业场所工作的校外人员、各院部聘请的校外兼职教师等长期临时用工人员;以及在校内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孵化园、基建工程项目等场所工作的短期临时用工人员。

五、加强教职工外出管理

全体教职员工要持续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教职工原则上不得离汴外出,确需离汴的教职工,要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返汴后销假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符合入校条件后方可入校。外出教职工,必须严格按照报备的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出行,并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按期返汴。有疫情地市居旅史的,按照开封市疫情防控要求,返汴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和社区,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