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改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交通安全,倡导文明风尚,根据《河南省学校校园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教安全〔2023〕236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办安全〔2024〕118号)、《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门禁、交通秩序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校园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牢牢树立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出入车辆管理
1.学校对出入车辆实行车牌登记、道闸识别管理。学校公务用车、教职员工的车辆需到保卫处登记审核,并录入车辆道闸识别系统内,可正常通行。
2.外聘工作人员、本校业务联系单位、校内校企合作单位及经营商户需到保卫处登记审核,并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外来来访车辆需出示有效证件,通过线上预约或持有相关业务部门出具的车辆报备手续,与校内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经审核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3.进入校园的车辆,不得搭乘无关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禁止共享单车、出租车进入校园,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4.来校执行公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车、抢险车、运钞车等特种公务车辆进入校园,门卫执勤人员问明情况报备后可予以放行。
三、规范车辆行驶和停放
1.车辆进入校园后,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照地面交通标线、标识牌文明行驶,不得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行驶、在校园内逆向行驶;校内机动车限速20公里/小时以内,禁止鸣笛,夜间禁止开远光灯。
2.在上下课交通高峰期等容易发生拥挤的时段、路段,车辆要绕行,如需通过时必须减速慢行礼让行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3.凡进入校园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律按规划的停车区域有序、规范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压线、跨位停放;不得在校园内主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禁行和禁停区域停放。
四、严格违规车辆处理
1.对违反相关规定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服从管理和改正的,将纳入黑名单,教职工车辆违规停车将通报所在部门,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学校对校内乱停乱放违规行为的机动车辆进行拍照、登记,发放违停告知单;如同一车辆出现三次违规停放,学校将通过办公自动化通报违停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取消车辆入校资格。
3.校园内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的,应迅速采取救助措施,并第一时间报警,按照道路交通法规由交警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对电动车超速超载,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等行为,一经查处,移交所在部门或学院进行处理。
保卫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