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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16/06/20 10:18:51    点击数:  来源: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以及开封市创卫办[2013]55号《关于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相关指示精神,现就创建“无烟学校”,制定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创建无烟校园

    控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涉及到全体师生员工及学院管理的方方面面。要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控烟和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号召,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和控烟舆论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促使烟民自觉戒烟,降低各类人群的吸烟率,努力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力争达到“无烟学校”的标准。并努力构建“无烟学校”的长效机制。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成立学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成员为学院各部门行政负责人;控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后勤管理办公室;各部门成立控烟工作小组。

    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公共区域无烟督导工作,对学校无烟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全面做好控烟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控烟共识

    学院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一切宣传媒体的舆论造势工作,在全院形成“抽烟有百害而无一利,校园无烟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号召广大师生员工及商业网店人员、外来人员“不吸烟、不递烟、不卖烟”。学院主页、广播站、校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鼓励和帮助吸烟学生、职工及家属戒烟,积极参与无烟学校的创建工作。

    学院相关部门要积极利用教职工培训、学生班会等各种途径,在教职工和广大学生中开展控烟、戒烟、禁烟教育,使控烟、戒烟成为全校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通过宣传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无烟校园”创建活动的意义。努力营造控烟戒烟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控烟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行政负责人是部门无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无烟宣传和劝导的责任。为落实工作职责,现就学院相关单位控烟职责明确如下:

    1.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各系(部):负责全校师生无烟化的宣传工作。

    2. 学生处、团委:负责学生控烟落实、监督和管理工作。各系要制定本系控烟管理相关办法,明确控烟工作辅导员负责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控烟检查,重点关注抽烟成瘾学生。对抽烟宿舍摸底排查,进行不定期检查。各系要充分发挥好学生党员队伍、自律会、学生会等学生干部队伍、社团组织在控烟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宣传作用与文明劝导作用。通过组织志愿者服务、控烟宣传督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学生不吸烟,督促吸烟学生努力戒烟。

    3.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学院商业网点(三毛超市有管理系负责、大学生创业园有团委负责)、食堂等单位所在的公共场所禁烟的落实、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控烟管理具体办法,要求校内食堂、各商家签订拒绝售卖香烟及责任区域无烟保证书或承诺书,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坚决从源头上管控校园吸烟问题。

    4. 各系(部)、处室: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及部门人员和来访客人的控烟的落实、监督与管理工作。

    5. 基建办公室:负责施工单位区域内控烟的落实、监督与管理工作。

    6. 后勤办公室:负责制定学院控烟实施方案,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学院及各部门控烟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市创卫办;同时,负责吸烟点的设置、制做禁烟标示、吸烟区标示。

    7. 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部门控烟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控烟工作办法(含奖惩制度和标准),落实明确控烟工作实施步骤,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管理。要求每个教职工做到不在校园内、办公区吸烟,并主动劝阻学生吸烟行为。

    8. 各责任部门在1225日之前将本部门控烟工作实施办法及控烟工作监督员名单(每个部门一名)统一报送后勤管理办公室,便于学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完善奖惩机制,巩固控烟成效

    1. 学生方面:

    学生抽烟违规处罚措施以教育为主、纪律处分为辅,并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

    2. 教职员工方面:

    教师为人师表,应以身作则,主动戒烟,从严要求,严格遵守学院创建“无烟学校”的相关规定。对在控烟检查评比中发现在校园内吸烟的教职员工,应通报所在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各部门控烟工作成果纳入部门工作考核。对在学院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在年度考核中优先考虑评定为“优秀”等级。

     

     

    黄河水院控烟领导小组

    20131228

     

    附件:校区楼宇吸烟点设置一览表

    校区楼宇吸烟点设置一览表

    序号

    位置

    设置位置

    数量(个)

    备注

    1

    行政楼

    1F大门外

    1

    2

    3F平台

    1

    3

    2号实训楼

    1F大门外南侧

    1

    4

    3号实训楼

    3F西平台

    1

    5

    4号实训楼

    2F-4F东外走廊

    3

    6

    8号实训楼

    1F过厅、4F东平台

    2

    7

    学生食堂

    1F天井院

    1

    8

    3F东平台

    1

    11

    教学楼

    3号楼1F南侧

    1

    12

    5号楼1F南侧

    1

    13

    后勤物业院

    大门外

    1

    总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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