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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01-09   责任编辑:基础部  审核人: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2023年1月7日(周六),全体学生放假。

2.2023年1月10日(周二),全体教职工放假。

假期期间如有工作安排,做好随时到达学校的准备。

二、春季开学时间

1.2023年2月13日(周一),各部门做开学前准备工作。

2.2023年2月17日(周五),全体教职工上班,并到部门(单位)报到。

3.2023年2月18日(周六)—2月19日(周日),全体学生返校,2月20日开始上课。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做好放假前的安全隐患排查。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假期安全。

2.做好假期值班安排。请各部门(单位)于1月10日17:00前将本部门(单位)值班表加盖部门(单位)公章报送党政办行政科。中层干部和校领导要按照安排做好24小时值班和带班工作。

3.做好工作筹划。各部门(单位)要合理安排好假期工作,并利用假期认真筹划下学期的各项工作。假期期间,各部门要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接,及时关注工作动态。

4.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假期期间全体教职员工要遵纪守法,遵守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时刻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维护学校形象。

5.做好春季开学保障工作。开学前,教务、学生、保卫、后勤管等部门要提前做好有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开学工作顺利有序、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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