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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8 13:04:36  阅读: 次    来源:

各院(系、部):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90号)转发贵部门,请组织相关专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限额及范围

我校的推荐限额为2个。

已取得国家级、省级专业称号(精品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示范专业、名牌专业、特色专业)的专业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须满足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内容要求(教育厅文件中的附件1),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和明显成效。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见教育厅文件中的附件2),一式5份。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教育厅文件中的附件3),用软皮平装,装入厚牛皮纸袋,并将任务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的正面,一袋限装一个专业的材料,一式5份。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电子稿于2016年6月5日晚上24:00之前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办公自动化,纸质稿(一式5份)2016年6月6日早上9:00之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科SY5230,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人:李伟娟 邢广彦

联系电话:23658034

联系地址:教务处教学质量科SY5230

附件: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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