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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4/17 10:22:52  点击次数:  来源:

关于2008年度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各部门:

2008年度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文件的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2008年度社科规划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立足河南、贴近中心、围绕大局,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服务,进一步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如何实现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本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河南发展新跨越专题研究。第二类: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七个学科的研究。以上两类条目规定了申报范围、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可原题申报,也可自行拟定题目。第三类:历史学、考古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体育学、艺术学、教育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九个学科,不设具体研究条目,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

四、本年度社科规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三个类别。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其中,专题研究的学科分类,请申请人根据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自行分类归入其相应的学科。

五、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被中止项目研究、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申请人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有两名正高级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六、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

七、本年度应用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基础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时间自9月1日起,申报者需据此考虑自己的项目设计。

八、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继续采取通讯初评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办法。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会议评审根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终评办法》之规定,资助经费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分别投票表决,未评上资助经费项目的不得转为自筹经费项目。

九、《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论证活页一式5份,不要把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内。

十一、项目评审费收费标准是每项100元。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5日

联 系 人:陈琳

联系电话:3658049

附件1:附件1: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附件2:论证活页.doc

附件3:附件3:2008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4:附件4:申报数据代码表.doc

附件5:附件5:汇总表.doc

附件6:附件6:关于印发《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科研外事处

200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