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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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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院学〔2017〕9号)

全校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增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活动、座谈会、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防范能力。要充分利用以往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学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院(系)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近期由于东京大道道路整修,学校开放东门和北门,相邻的黄河路与复兴大道上车速较快,通过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各院(系)应提醒学生过马路时要走直线先左右两边看,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可穿越马路。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三、各院(系)要积极开展以预防疾病和饮食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教育学生提高对流行性疾病的认识并掌握必要的应对常识,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宿舍整洁和空气流通,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以增强自身抵抗力。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到校外卫生条件差的个体摊点、露天摊点就餐。

四、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工作。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宿舍进行安全教育与检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强调学校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学生违章用电、用火、用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禁止学生私自在外租房或随意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对夜不归宿的学生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院(系)要教育学生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冷静,切勿冲动,同学之间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不要因为些许小事动辄大打出手。要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及矛盾,防止各类治安事件及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六、各院(系)要进一步加强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工作。明确要求学生不得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七、各院(系)要切实掌握顶岗实习学生的情况,定期联系,把握学生去向。针对非法传销多在同学、亲友之间进行欺骗的特点,提醒广大学生对于熟人介绍的勤工助学或顶岗实习也要提高警惕,严加鉴别。

八、各院(系)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通过真实的案例向同学们阐述不良网络贷款的危害和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帮助学生了解商业借贷的基本金融常识,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九、各院(系)要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积极开展排查工作,及早疏导学生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要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及时了解、发现学生的困难和意见,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十、各院(系)要随时掌握学生的安全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相关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杜绝因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等情况发生,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2017413

黄院学【2017】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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