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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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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帮助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划拨了专款用于资助我校新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协助做好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资【2019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度新疆籍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资助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校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二)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三)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四)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五)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六)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三、资助标准

根据今年新疆教育厅的拨款,资助标准分为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两个等级,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的个人情况确定获得资助的等级,确保资助经费用于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资助申请程序

符合资助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籍学生资助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学院审核后,将《审批表》《新疆籍学生资助名单汇总表》于624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进行审定并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校计划财务处将资助发放至受资助学生的银行卡。

 

附件1: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籍学生资助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新疆籍学生资助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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