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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朝阳 董新法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9日   责任编辑:学生处  审核人:商坤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 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及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现就我校2025年度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思想进步、学习刻苦,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各学院在资助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资助名额可在一定幅度内动态调整,调整后的实际评选人数与原下达人数相比,上下浮动范围暂定不得超过5%。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按评审指标等额评审。

二、评审要求

(一)坚持评审标准

各学院按照学生的百分制考核综合排序和学习成绩排序共同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名单。根据困难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确定国家助学金名单。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与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无违反校规校纪处分记录;

②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但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无违反校规校纪处分记录。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获奖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须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③在校期间生活简朴、自立自强、诚信感恩;

④无违反校规校纪处分记录。

3.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获奖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须在评选范围的前40%以内,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②无违反校规校纪处分记录。

4.国家助学金的获得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在校期间生活简朴、自立自强、诚信感恩;

③无违反校规校纪处分记录。

(二)严格评审程序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各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各班级评议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评审,评审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学生问题反应渠道要通畅、便捷,对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反馈给学生本人。

2.规范程序、严格审查。各学院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奖学金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应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情况及佐证材料(公示照片)写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中。

3.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评议工作小组拟定学生受资助等级,各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公示

所有受助学生信息都要及时同步到省资助系统在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助学金资格,相应奖助名额作废,先前下达的奖助资金转用于奖助其他考核优秀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

日程安排

时间

任务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项

9月1日-9月30日

政策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

1.开展政策宣传,组织校内申请和评审。

2.完成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9月30日24时前,将所有全日制在校生相关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简称:省系统)。

3.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在院系和学校两个层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按规定保护学生隐私。

10月13日-15日

省级数据审核调整

1.省资助中心通过省系统审核各高校上报数据。

2.高校根据省资助中心审核意见修正数据,

10月16日-17日

材料报送

将通过审核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初审名单、汇总表以及个人事迹材料、评审总结报告等材料按规定格式打印上报。

10月22日-23日

系统录入和数据导入

高校按《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申报材料信息化规范》要求,将评审材料和评审总结报告录入国奖系统,并将省系统中审核通过的数据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国系统)。

10月31日前

省级评审

省资助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省级评审。

11月

教育部终审

教育部对国家奖学金进行评审、批复,确定国家奖学金终审名单

11月30日前

资金发放

1.高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国家助学金及时发放给受助学生。

2.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待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即刻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3.有关获奖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相关要求

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

各学院要进一步前移工作阵地,提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与认定工作,重点聚焦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13类特殊困难学生,全面了解其家庭经济和受助情况,针对性制定帮扶方案。确实不需要资助的学生,要据实说明未资助原因

围绕人才培养,开展资助育人工作

各学院要转变观念、创新形式,大力研究资助和育人的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发展型资助的长效机制,以资助工作推动学生成长成才。

建立困难生信息档案,做好动态跟踪

建立困难生的基本信息库,监控受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变化,对困难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生活消费情况进行分析,对于困难程度与资助力度不符合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对受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

1.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格式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填写规范

3.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XX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参考提纲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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