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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3/08 08:02:10  来源:


 

为确保我校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商铺财产及公众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请你商户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以下消防安全措施:

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落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安全操作规程;

2.  禁止在店铺内住宿,禁止住宿场所与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合用;

3.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  保障室内、外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5.  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易燃杂物及时清理;不在商铺内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 不在商铺内吸烟、乱丢烟头;

6.  严禁用电线路直接敷设或直接穿越在可燃物上,电气线路必须穿管敷设。电气线路及电器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不得超负荷用电或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具;

7.  店铺内对员工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主动设置防火宣传标志标识,确保单位员工“四懂、四会、四个能力”;

8.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或消防机构将依法从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消防安全“四懂、四会、四个能力”

一、四懂:(1)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

        (4)懂得火灾现场的逃生方法。

二、四会:(1)会报警;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

        (4)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四个能力:(1)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3)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保卫处、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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