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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09:08:56  来源:

各学院:

根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黄院[2018]89号)中“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细则”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的申报和认定工作。

一、具体要求

1.本次认定对象是我校的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

2.学生根据本人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的创新创业成果材料,提交创新创业学分书面申请(见附件1)。

3.所有成果均应当是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同一成果以最高得分计算一次,不得重复。

4.各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组对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甄别赋分;各学院院长负责审核工作,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落款日期为2018年12月以上材料需在4月1日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5.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人员核查各学院提交的认定材料,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发文公布学生创新创业学分。

6.教务处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负责输入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并保存相关资料。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收取材料时,请将每个学生的申请表和材料复印件(按申请表上填写的材料顺序)装订在一起,在左上角订,并按照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见附件2)名单顺序排列。

2.论文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页、收录证明;著作复印件为著作封面、著作版权页、申请人字数证明页;专利复印件为授权页;科技创新项目提交项目立项页复印件;学科竞赛、技能比赛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提交证书复印件;参加创业培训可以申请学分,但不需提交证明,以各学院参加培训的名单为准;自主创办公司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股东证明等复印件。

3.本次创新创业学分申报不含参加创业沙龙、论坛、讲座等实践活动。

4.学院领导签名和盖章一定要签署到位,不留空白。

5.材料报送地点:SY3410,联系人:单媛媛,联系电话:23657665。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自动化。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汇总表

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2019年3月18日

电话:+86-0371-23657665(办公室电话)

邮箱:cxcy@yrcti.edu.cn

邮编:475004

地址:中国·开封·东京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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