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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学院2021-2022(1)学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1/12/06 09:25:48 阅读次数: 来源:

根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环境工程学院坚持“学生为本”办学理念,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意愿和环境工程学院师资、实训条件等教学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环境工程学院2021-20221)学期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成立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事宜。

组长:王国英、张尧旺

副组长:王振伟

成员:孙莉莉、王恺、耿悦、陈西良、路长远、陈星、贾俊伟、王海烽

二、转专业条件

1.学生身心健康,不存在心理健康测试不达标情况;

2.学生热爱本专业,转入后能够积极主动学习。

 三、工作安排

(一)2021126-9日(第15教学周)学生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截止时间129 24:00

(二)20211210 -15日,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本学院学生“转出专业”事宜,并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审批,审批截止时间 1215 18:00

(三)20211215-17日,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学生“转入专业”事宜,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审批,审批截止时间 12 17 18:00

(四)20211218-19日,环境工程学院完成“转入学生”的编班工作,截止时间121918:00

 四、其他说明

校内转专业为拟转专业,实际转专业以教育厅批准为准。申请转专业并审批通过的学生转入后不得反悔转回原专业。


环境工程学院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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