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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实训室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4 16:16:35  阅读: 次    来源: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实训室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 中共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开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为加强实验实训平台建设,提高实验实训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实训室现有资源的效能、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学校拟开展实训室开放试点工作,现就实训室开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放形式

实训室开放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动手能力和专业核心技能。根据学校“双创活动日”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精神,本学期拟开设自选实训项目和创新活动型项目两类开放实训,各院系也可根据院系特点开展其他形式的开放活动。

(1)自选实训项目:实训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训项目,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训。学生在实训中必须独立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实训装置安装与调试、实训任务并撰写实训报告。

(2)创新活动型项目:学生自行拟定创新课题,结合实训室的条件,到相应实训室开展实训活动。

二、组织与实施

各院系要积极开展实训室开放工作,并将其纳入正常教学管理,由各院系分管实训教学院系领导负责具体实施。

(1)公布实训项目。4月12日~4月18日,各院系填写《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开放项目申报表》,报教务处实训管理与职业技能训练科备案,并向学生公布实训项目;

(2)报名预约实训。4月18日~4月22日,学生报名预约实训项目及实训时间。

(3)开放实训安排。4月25日~6月17日,各院系筛选及分组安排开放实训工作,制定《实训室开放项目实施表》(自行设计),报教务处实训管理与职业技能训练科备案。各院系按照报教务处实训管理与职业技能训练科备案实训安排组织开放实训教学。

三、考核与成绩

实训项目结束由实训指导教师结合实训成果、实训过程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两档次。对考核不合格学生允许学生重新进行一次选修,重新考核。考核合格折算学分计入学生选修学分。学分折算具体按《黄河水院实训室开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实施。

四、其 它

(1)学校把实训室开放工作水平作为对各院系考核的重要指标;各院系应将实训室开放纳入年度考核范畴,鼓励支持教师积极开展开放项目的开发和指导工作,并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实训室应及时做好总结和交流工作,学期结束写出书面总结,由院系存档,并报教务处实训管理与职业技能训练科备案。教务处实训管理与职业技能训练科将定期对实训室开放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指导教师工作量按《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开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见附件)执行。

各院系于4月29日前将《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开放项目申报表》、《实训室开放项目实施表》报教务处实训管理与职业技能训练科。

联系人:卫宗超,联系电话:23658588。

附件: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开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教务处

2016年4月11日

黄河水院实训室开放暂行规定(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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