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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市县乡干部都要蹲点服务基层
发布日期:2014/03/13 16:13:09    点击次数:69    来源:

记者今天从全省“蹲点服务”行动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推动市县乡各级机关干部受教育、接地气、办实事,根据省委有关要求和安排,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我省市县乡各级机关干部都要到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蹲点服务。3月底前各级各部门选派的蹲点服务组要全部到位到岗。

省委组织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了《关于开展“蹲点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市县乡各级机关都要在农村、社区、企业、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建立结对联系点,有计划选派在职干部组织服务组,开展“蹲点服务”行动。其主要任务:一是真实了解和体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增进群众感情,接受群众教育。二是指导所驻单位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在关键环节、重要节点上要蹲点指导。三是要发挥部门和自身优势,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科普宣传、技术培训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科技、信息、资金等服务。每名蹲点干部都要联系1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1名老党员、1名群众代表、1个特困户、1个致富能手和岗位标兵。四是围绕聚焦“四风”问题,采取入户走访等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作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五是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治理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六是指导和帮助基层班子改进群众工作方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信访苗头,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方案还提出,以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等形式选派下基层的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在做好下派任务的同时,开展好“蹲点服务”行动。按照村一级全覆盖要求,开展“驻村联户”活动,凡没有干部派驻的村,全部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选派机关干部组成服务组,直接驻村、联系群众。对社区、企业以及学校、医院、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选派上级主管部门的干部开展“蹲点服务”。

机关干部蹲点期间,派出单位进行跟踪管理。方案要求建立健全蹲点生活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连心卡”制度等10项管理制度,其中明确提出,机关干部自带生活用品,在联系点吃住并缴纳伙食费,基层一律不接不送不陪,不准增加基层负担;蹲点服务组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在基层单位公开栏公开;服务组建立工作日志,实时记录行动开展情况;蹲点干部不准接受宴请、收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向所驻单位报销开支;对不认真蹲点履职、群众反映较差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及时责成派出单位召回,通报批评并追究派出单位责任。(河北日报记者  张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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