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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莉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年04月20日   责任编辑:戚亮  审核人:人事处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35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03号)要求,现就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4月224月26日。

二、申报范围

我校专任教师、外聘兼职教师。

三、申报方式

申报教师应严格按照《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规定的申报标准,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前提下,使用“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srzps.ghlearning.com/)完成相关数据填报。系统将于4月21日开通,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或者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s://www.vae.ha.cn/)“网上办事”栏目访问“系统”,填报方法及流程可参考“帮助中心”栏目里面的《“双师型”教师认定评审系统—教师操作手册》(附件2)。

、申报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教师积极申报。认定为河南省“双师型”的教师,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同时,各教学单位要积极联系组织校外兼职教师申报“双师型”教师的认定。

2.2023年获得初级、中级“双师型”教师,如符合条件,可申请更高等级“双师型”教师证书。

3.教师须对照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上传真实、完整、有效的支撑材料。建议同一个认定条件的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个人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证明材料可参考模板(附件3)进行整合。

4.申报教师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试行)》的认定要求,进行相应等级的申报(根据符合条件可自主选择申报等级,不可同时申报多个级别)。学校发现申报人员因师德师风、违规违纪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认定资格。

5.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教师个人申报线上培训会议定于4月21日(明天上午举行,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届时准时观看。

会议时间:4月21日9:30-11:30

会议链接:https://gxivy.xetlk.com/sl/3uwPoo


联系人:黄莉     联系电话:23658043




                                                  教师工作部

                                                 2024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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