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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莉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年07月16日   责任编辑:戚亮  审核人:人事处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对象

1.推荐名额: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各部门限申报1人。

2.推荐对象: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具有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

(一)材料清单

1.部门推荐报告1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纸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电子版;

4.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报送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二)材料报送安排

各部门在审核申报材料后,按要求将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版于722日前报送至教师工作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莉          话:23658043



                                  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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