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对象
1.推荐名额: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各部门限申报1人。
2.推荐对象: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具有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
(一)材料清单
1.部门推荐报告1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纸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电子版;
4.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报送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二)材料报送安排
各部门在审核申报材料后,按要求将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版于7月22日前报送至教师工作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莉 电 话:23658043
教师工作部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