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以及《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拟对李元韬(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班级:环境工程(W)2201;学号:2022050106)给予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如对于上述退学决定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示期满,视为退学通知已送达,学校将于公示期结束后对学生作退学处理,注销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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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