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政策制度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管理规定

 

点击数:  时间:2018/08/20 20:02:25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来华留学生收费工作,促进我校留学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教育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自费外国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和《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收费规定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自费外国留学生收费标准

学生类型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人民币)

备注

专科学历生

学费

8000/

汉语语言生

学费

5000 /

各类留学生

住宿费

双人间:4000//

房间配备空调、家具、热水器、宽带等设备;公寓配备公用洗衣房和厨房,24小时安防监控。 

四人间:2000//

房间配备空调、家具、热水器、电视、宽带等设备;公寓配备公用洗衣房和厨房,24小时安防监控。

第二条 缴费规定

留学生在入学一周内须一次性将本学年(两个学期)的学费和住宿费缴付至学校计划财务处。留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学生缴费时缴纳人民币。

第三条 缓交规定

因故不能按时交纳学费和住宿费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后,可在到校后一个月内缴付。超过一个月仍不能缴付的,劝其退学,限期回国。

第四条 退费规定

中途退学或转学,由留学生本人提出书面退费申请,经国际教育学院上报学校同意后,依据实际学习时间,按月(每年按10个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条 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