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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开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08 15:46:45 责任编辑: 来源:  审核人:]

各党总支:

按照市文明办《关于举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汴文明办〔2016〕1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竞赛活动。该活动是我校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和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院(系)党总支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师生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竞赛活动(活动详细内容见附件)。

参赛办法为关注“聚焦河南”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创文知识竞赛答题,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进行答题。参赛者须按要求填写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姓名及联系方式,每人仅限答题一次。活动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本次比赛设各组别个人奖、团体奖、组织奖,每天活动平台会抽取10到20名幸运奖,并为幸运答题人员颁发大赛奖品,奖品领取地点及时公布在大赛微信公众账号。

附件:开封市《关于举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校文明办

2016年4月7日

开封市文明办 开封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教文体局),全市中小学校,各级文明单位:

以建设“实力开封、文化开封、美丽开封、幸福开封”为目标,以“讲文明、树新风”为活动宗旨,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助力开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特举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竞赛。

一、活动意义:

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青少年讲文明、树新风,养成良好的文明意识及文明生活习惯。本次比赛参赛形式新颖,通过微信公众号答题的形式,突破了传统纸质试卷的枯燥及乏味,同时对各级各单位的比赛参与度有了一个便捷精准的统计,能够更为有效的在全市普及创文知识,强化全体市民的文明意识。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开封市文明办 开封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河南教育网

三、参赛对象:

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教文体局)、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四、活动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组织及参赛等工作。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月3月上旬)。成立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确定活动组织框架,落实具体执行人员、宣传发动等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 2016年3月中下旬)。各单位发动全体职工积极参加知识竞赛活动,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

3.总结表彰阶段( 2016年4月下旬)。开封市文明办、开封市教育局将对参赛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评选,对优异者给予表彰与奖励。

五、参赛办法:

1.各级文明单位关注“聚焦河南”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创文知识竞赛答题,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进行答题。

2.全市幼儿园、中小学(1—12年级)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关注“河南教育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创文知识竞赛答题,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进行答题。

3.关注相应微信公众号后,进入底部菜单“知识竞赛”,即可按提示参赛。也可直接输入关键词“知识竞赛”获取答题接口。

4.参赛者须按要求填写所在县(市、区)、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每人仅限答题一次。

六、评奖办法:

1.团体奖:依据各团体的正确率,综合考虑团体答题所用时间、答题先后顺序等因素;在各项因素一致情况下,以抽签决定。根据各单位答题正确率将在2016年4月*日通过大赛微信公众号公布评选出的比率最高的团体,并为优秀团体颁发奖项及相关荣誉称号。

2.组织奖:根据各级各单位参赛答题阶段的竞赛答卷最终完成比率,即:各单位参与答题人员人数÷各单位在职(校)总人数=各单位参赛比率,根据各单位参赛比率将在2016年4月*日通过大赛微信公众号公布评选出的比率最高的优秀组织奖,并为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项及相关荣誉称号。

3.幸运奖:每天抽取10到20名,并为幸运答题人员颁发大赛奖品,奖品领取地点及时公布在大赛微信公众账号。

七、其他事项:

1.各县区文明办、教体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争取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各参赛单位要配合大赛通过自媒体向广大市民发布大赛信息。

2.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有关单位以比赛名义向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3.本次比赛设各组别个人奖、团体奖、组织奖和幸运之星奖,由市文明办统一表彰,每日抽取的幸运参赛人员姓名、奖项及奖品领取时间地点以大赛公众平台每日更新为准。

4.河南教育网微信公众平台将对此次大赛的组织、各项进程以及相关新闻等进行及时报道。

八、技术支持联系:

联系单位:河南教育网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18537883888

开封市文明办 开封市教育局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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