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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13-06-01  |  访问量:  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服务中心,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提高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780人,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
计划
招生对象
学费(元/年)
1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3
100
高中理科考生
3600
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60
高中理科考生;
中职电子类考生
3600
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3
80
高中文科考生;
高中理科考生;
中职计算机类考生
3600
4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0
3600
5
城市水利
3
80
高中理科考生;
中职建筑类考生
3600
6
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
3
40
3600
7
基础工程技术
3
50
3600
8
酒店管理
3
100
高中文科考生;
高中理科考生;
中职旅游类考生
3300
9
旅游管理
3
50
3300
10
文秘
3
50
高中文科考生;
中职文秘类考生
3300
11
投资与理财
3
40
高中文科考生;
高中理科考生
3300
12
音乐表演
3
30
高中艺术文科考生;
高中艺术理科考生;
中职音乐类考生
5600
13
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3
60
高中文科考生;
高中理科考生;
中职市场营销类考生
12000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中职应届毕业生)。
五、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3月27日-4月21日
考生登陆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单独招生报考信息。
4月25日
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名单。
4月26日
考生到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4月27日
上午8:30-11:00: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下午14:30-16:00:普通考生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的笔试考核;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4月28日
上午8:30-12:00:普通考生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的面试考核。
5月上旬
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
9月初
入学报到。
六、报名办法
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报名流程:登陆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 阅读报名须知 → 考生注册 → 考生报名 → 填写报名表信息 → 提交报名表 → 电汇或到校缴纳报名考务费 → 学院审核 → 报名工作结束。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请于2013年3月27日8:00至4月21日18:00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yrcti.edu.cn)通过“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停止报名。
考生也可携带身份证、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到我院招生就业服务中心(7号教学楼7112房间)进行现场报名,时间是2013年3月27日至4月21日,每日8:00至17:00。
(二)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可选报1-5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
(三)缴纳报名考务费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2013年4月22日12:00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1.通过银行将报名考务费电汇(请不要邮寄)到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电汇单“附言”一栏写清楚14位的“高考考生号”。
户 名: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106501040000945
开户行:河南省开封市农业银行鼓楼支行医专分理处
2.到我院计划财务处(行政楼104房间)缴纳报名考务费,交费后须到招生就业服务中心(7号教学楼7112房间)登记。
(四)领取准考证
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于2013年4月25日公示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名单,公示网址是:http://www.yrcti.edu.cn。2013年4月26日10:00至17: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服务中心(7号教学楼7112房间)领取准考证。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八、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一)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150分,总分450分。考核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8:30至11:00(全省39所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同一时间考试)。
(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按照普通考生、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两类分别进行考核。
1.普通考生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中笔试200分,面试100分,合计分数300分。笔试考试时间为4月27日14:30至16:00;面试考试时间为4月28日8:30至12:00。
2.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现场个体测试的方式,考核科目为专业主科测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其中声乐测试为自选演唱歌曲一首;器乐测试为自选演奏独奏曲一首;舞蹈测试为自选舞蹈一段及舞蹈基本功测试。)200分、视唱测试(即看谱即唱)100分,两科合计300分。参加“器乐测试”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测试时间:4月27日14:30至16:00。
九、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1.普通考生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过程中,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2.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 数线,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3.学院可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调整各专业录取人数。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5月上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5.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
十、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十一、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黄河水院单独招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