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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锦春励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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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学院:

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选树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引领大学生健康成长,做励志成才、奋发有为、感恩奉献的新时代大学生,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锦春励志”主题教育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锦春向阳筑梦成才

二、活动时间

20233月—5月

三、活动安排

(一)选树榜样人物

评选出在2022-2023学年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彰。

1.诚信之星

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思想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无拖欠学费、违反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具有优良的诚信品质和道德素质,具有突出的诚信、感恩相关事迹。按照本学院学生人数的1‰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最少各推荐1名)评选出“诚信之星”参加全校评选5月30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科

2.自强之星

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端正、尊敬师长、自强不息、热爱集体,无拖欠学费、违反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害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自信乐观、积极应对,具有突出的自立自强相关事迹。按照本学院学生人数的1‰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最少各推荐1名)评选出“自强之星”参加全校评选5月30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科

3.阳光之星

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心理委员、阳光心理联合会或素质拓展队成员,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参加朋辈心理专题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定期召开心理主题班会,帮助同学解决心理困惑;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转发相关心理健康知识网文;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动员班级同学参加素质拓展活动;积极关注心理健康,在班级内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按照本学院学生人数的1‰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最少各推荐1名)评选出“阳光之星”参加全校评选,5月30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4.技术能手

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在各类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团队或个人,5月30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含证书照片)到学生资助管理科

5.道德模范

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有乐于助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见义勇为、与坏人坏事做斗争,或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等突出事迹的,5月30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到学生管理科

6.最美实习生

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在顶岗实习岗位上,工作踏实认真,崇尚劳模精神,具有突出事迹,获得单位表彰。5月30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到学生管理科

7.最美大学生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学习成绩须在全年级排名 5%以内;创新创业类型的学生须获得省级二等奖(银奖)以上奖项;创业类型学生所创办的公司须年产值在 300 万以上(年利润在 50 万以上),且公司员工不少于 5 人;见义勇为类型学生须受到过校级(含)以上部门表彰;志愿服务类型学生须受到过市级(含)以上部门表彰。5月30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到思想政治教育科

(二)组建“星光熠熠”宣讲团

各学院从20212022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全国技能大赛特等奖或一等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最美大学生等学生中推荐2-3人,从优秀校友中推荐1-2人,同时4月1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到思想政治教育科:

1.近期清晰生活照一张,大小不低于3M;

2.800字左右典型事迹(个人信息、成长经历、所获荣誉);

3.5分钟左右励志视频(学习、生活等成长瞬间),MP4格式,可以手机拍摄,无抖动,可稍加剪辑完成。

(三)开展励志宣讲活动

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励志教育,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星光熠熠”宣讲团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讲座、励志典型事迹宣讲活动,覆盖面在50%以上。活动结束后于5月30日前将宣讲次数、形式、效果等开展情况报送思想政治教育科。

(四)开展励志教育活动

为培养大学生自信心,增强心理韧性,充分调动大学生生活、学习热情,影响乐观向上的校园氛围,开展“励志赋能成长向未来”系列工作坊。通过专题心理培训、团体工作坊帮助大学生敞开内心,分享自己的成长故事,寻找内部资源和外部支持,在团队中感受爱的力量,增强面对困难的信心,提升抗挫折的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设立青春榜样展

各学院从2022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全国技能大赛特等奖或一等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河南省最美大学生等国家级或省级荣誉的学生中推荐3-5人,同时3月24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科:

1.近期证件照一张,大小不低于3M;清晰工作或颁奖照等2-3张。

2.学生典型事迹(个人信息、成长经历、所获荣誉),请各学院认真提炼内容,600-800字;

3.个人二维码;内容为3分钟左右视频,介绍学生信息及个人成长经历所获荣誉等。

)举办“青春榜样”颁奖仪式

为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不断进取,于4月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重点表彰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劲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获得者,部分学生代表发言,环境工程学院承办。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以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引领学生全面发展,提升育人效果。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学院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挖掘励志典型,广泛开展教育活动,发挥榜样人物的正面引导作用,确保活动对广大学生的励志教育意义。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等各类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凝练事迹,按时报送。各学院要对推选的榜样人物的典型事迹进行凝练,事迹突出,内容精炼。按照报送时间要求将纸质稿报送到相关科室,同时电子稿发办公自动化。

附件:榜样人物推荐

 

 

2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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