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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退役士兵学生资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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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数据的通知》要求,现对做好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费减免

在学制范围内,退役士兵学生,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如存在漏报,请按时间要求完成补报。

二、国家助学金

在学制范围内,退役士兵学生自退役复学至学制内应该毕业时间,若是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春季学期、2020年秋季学期、2021年春季学期、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学习,如存在漏报,请按时间要求完成补报。

三、材料要求

漏报退役士兵按现有政策进行申请学费减免,需提交盖章齐全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和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并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检查审核。

漏报退役士兵申请国家助学金,需提交申请表(申请表不需要盖章,只需把个人基本信息、就学和服役情况填好即可)和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并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检查审核。

四、工作要求

137日上午12点前,各学院把申请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楼5112)。

2、本次为最后一次补报,请各学院一定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工作,务必于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前完成材料的报送工作。对于因学院工作未做到位,或者因学生本人,导致未完成补报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3、咨询电话0371-23658052

         附件:退役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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