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学生资助  >  奖助学金  >  正文

我校2018年度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阅读次数:次  来源:

截止20181018日,我校本年度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宣传、申请、评审、公示、数据录入和学校审核等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

   本年度共有23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总金额184,000.00元,692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总金额3,460,000.00元,5483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总金额16,449,000.00元,510人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总金额318000,15人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总金额75000元,高校国家助学贷款3206人,总金额10,863,600.00元。


国家奖助学金集中评审现场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

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

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于上学期5月份启动,要求每一个学生在河南省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然后经过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个人百分制综合考评排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各个学院对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审核、全校范围内对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纸质材料报送等环节,最终顺利完成。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受助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受助人员的公平性、公正性,通过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张贴、网络公示等方式保证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开性。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则是为了激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为了确保优秀学生得到应有的奖励,各学院负责人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公开严格审核,保证奖学金工作的公平公正。为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政策,我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直接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予以4000元/年的资助,对于其他困难学生各学院资助人员深入了解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通过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学校综合评定的方式,确保困难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得到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做到了“应助尽助”。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期间,通过“资助政策两节课”、资助专题网站、发放宣传册、悬挂展板等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确保宣传的有效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进行详细的指导,规范办理流程,优化贷款手续,做到了“应贷尽贷”。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在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与审核工作中,严格执行了相关程序,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在激励特别优秀学生全面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上一篇:2018年资助知识竞答暨诚信自强联合会迎新晚会顺利举行
下一篇:关于2018届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奖励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