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6/22 18:01:10  | 浏览次数:  来源:

为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省高校工委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工作目标

经过扎实工作,学校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更加有效,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廉洁从政从教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学校的惩防体系不断完善,全校师生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营造干部清正廉洁、学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职院校提供坚强保障。

二、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认真治理“四风”问题,营造校园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一)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履行职责

学校党委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抓党的作风建设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常抓不懈,把党的作风建设融入党的各项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学校纪委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严格依法依规执纪问责,健全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执纪监督。

(二)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彻底整治“四风”。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情况纳入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学校纪委要依据省纪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执纪,绝不姑息。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紧密联系实际,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制度,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改进作风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通过建立有效的明察暗访机制、检查考核机制、惩戒问责机制,确保制度严格执行。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优良教风学风

坚持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师德师风,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表彰、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大力弘扬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完善教师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等配套措施,完善教师聘用和工作评价体系,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促进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五)严格党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之中。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进一步加强和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严明党的财经纪律,健全和完善学校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校园网等的管理,深入开展干部师生思想政治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倾向性问题的研判,严防敌对势力利用学术交流、科研资助、捐资助学、项目培训等手段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遏制腐败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加大惩治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组织人事、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物资采购、计划财务、科研经费和产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案件。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纪委、监察处建立约谈机制,对反映轻微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督促整改,防微杜渐。加强案件通报,利用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建立重大案件剖析制度,举一反三,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推进建章立制。

(二)坚决纠正严重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

严肃查纠不正之风,不断规范学校办学、招生、收费等行为。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维护师生权益,坚决查处发生在师生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学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公款宴请、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做到及时回应、正确应对、妥善处理,健全查纠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严厉查处学术腐败问题。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学术权力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廉洁评审、阳光评审,确保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学术性评审弄虚作假;坚持违规必究,严肃查处学术腐败行为。

(三)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对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核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

(四)加强组织协调,提升工作水平

健全反腐协调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线索移送、立案调查、核实取证、案件移送等协作程序,完善协调机制,提高办案效率。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高校工委和学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廉政教育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河南省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廉政教育资料,坚持学思践悟,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增强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确保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办案综合效能,坚持查办案件与加强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发挥以案促教作用。研究发案特点和规律,督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深入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增强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每年安排廉政专题学习,将廉洁从政从教列为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将《意见》精神落实到思想上、行动上,贯彻到教学科研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廉洁养成教育,加大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力度。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和形式,坚持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廉政谈话提醒、廉政承诺、廉政风险告知和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引以为戒、洁身自好。创新性地开展案例剖析、典型案例电教片、案例宣教读本等形式的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的要求,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廉政文化传播活动,释放廉政文化正能量,促进广大干部师生树立勤俭廉洁和法律意识。继续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廉政文化主题宣传教育周”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全校师生倡廉反腐的意识和自觉性,使广大职工做到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培养学生勤廉做事、诚信做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为学院健康、持续、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宣传教育纳入全院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积极宣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成果、创新经验。加强纪检监察网站建设,树立廉勤典型,强化廉洁榜样示范教育,严肃宣传纪律,加强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引导,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

(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健全作风建设制度。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对学校现有制度认真梳理,全面清理学校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2015年底前修订完成《制度汇编》,初步建立以制度建设统领工作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严格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配套的决策制度。继续深化学校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部门事务公开制度,完善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招生、基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学校党委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纪委履行职责。学校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分别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进行。

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学校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督促和推动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发挥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构的作用,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定位,聚焦中心任务,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全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惩防体系建设为载体,把落实学校惩防体系的要求和任务分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抓好组织实施,细化工作要求,推进任务落实。学校党委每年对惩防体系提出的各项任务进行检查评估,督促任务落实,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完善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学校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切实加强沟通联系,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本实施意见的任务。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监督;宣传教育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注重发挥纪律约束作用和审计监督的职能;其他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

中共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