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
为推动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促进我校学生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各院(系)2016-2017学年学生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方式
1.根据过去一学年各院(系)在学生思想教育、资助工作、宿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工作等方面的成绩和表现,按照考评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考核,该项占总成绩的90%。
2.各院(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根据本院(系)过去一学年的工作情况进行现场PPT交流汇报,每人限时10分钟,由评委根据现场表现打分。
现场交流汇报应从思想教育、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安全稳定、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色和创新、存在的问题和反思等方面进行,该项占总成绩的10%。
二、考核时间范围
量化考核相关数据记录时间为:2016年7月—2017年6月,2017年6月之后的成绩和数据计入下一学年考核范围。
三、表彰奖励
量化考核最终得分前5名的确定为学生工作优秀院(系),授予 “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附件:2016—2017学年黄河水院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