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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辅导员专业团队研究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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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工作的内涵发展、创新发展,不断增强学生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准确把握学生工作的重点,有效破解学生工作的难点,高度凝练学生工作的亮点,大力推进辅导员专业化团队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2020年度辅导员专业团队研究项目申报2019年度辅导员专业团队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事项

1.指导思想

项目建设以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重点,以打造学生工作特色与品牌为目标,围绕我校及学院学生工作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成立专业化的研究团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凸显我校学生工作特色。通过项目的实施,能为学校学生工作决策提供助力,推动学校学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2.项目分类

依据我校学生工作的内涵和特点,设置以下四个类别的项目主题也可以依据本学院学生工作实际自选项目主题

1)思想政治教育类

  主要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感恩教育等。

2)日常工作管理类

主要包含:学风建设、班风建设、行为规范管理、班级管理、学生干部管理、宿舍文化建设、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违纪学生处理、突发事件处理、学生工作标准化建设、学生工作专业化等。

3)成长成才服务类

主要包含:科技创新服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服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业指导、校园文化建设等。

4)学工队伍建设类

主要包含:辅导员及班主任队伍管理、辅导员及班主任工作创新机制、辅导员及班主任日常培训机制、辅导员及班主任职业能力提升、辅导员及班主任职业认同感培育、辅导员及班主任科研能力提升等。

3.项目要求

1)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可根据本部门学生工作特点选择申报1-2项。

  2)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设计应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充分发挥“中国梦”的核心凝聚作用,积极开展学生工作创新,在创新实践中完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载体。

申报项目应做到: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方案内容充实、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符合现实需要,反映学生工作的热点、难点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特色和创新性,能够形成特色、品牌;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有利于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的影响力。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2万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或立项

 没有创新意义和新颖性的项目;

 纯理论研究的项目;

 文体比赛及娱乐性项目;

 没有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4.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

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专业团队项目申报工作,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本学院团队项目的实施,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全体辅导员学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意见和调研,做好项目创建、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

2)项目申报

各学院要将其作为推进学生工作的重要抓手,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20年辅导员专业团队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份,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于12月2日前报送思想政治教育科,电子稿发送至学生处办公自动化系统

3)项目立项

学生处根据团队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然后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专业团队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就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实施步骤等进行审查,以此挖掘和培育我校学生工作的特色品牌。与会专家根据审查情况初步确定立项项目以及资助额度。

4)项目实施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反映团队项目开展情况的阶段性成果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项目管理实行过程考核,学生处将成立领导小组跟踪各学院专业团队项目的后续建设,不定期对项目开展、完成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过程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学生工作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5)项目验收

学校根据各学院项目开展情况召开阶段性验收评审及结项评审,结项评审将于202011月底进行,届时需要进行PPT答辩展示,PPT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要、项目价值、工作思路、主要举措、特色亮点、工作成效等。学校将组织专家验收评审,对于成效突出的专业团队项目,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5.工作要求

1)项目日常管理
   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是本学院辅导员专业团队项目日常管理的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日常管理、经费使用监督等工作。

2)项目资金管理  

学生工作部(处)为获得立项的辅导员专业团队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依照项目的创新性及难易程度确定资助额度,学院应根据学生工作部(处)资金支持情况进行适当匹配。

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经各学院学生工作

管领导审核后,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据实报销。

二、2019年辅导员专业团队项目验收事项

1.依据项目的实施步骤,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结项报告,并准备PPT答辩展示。结项报告见附件2。

2.本次应该结项确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结项需要延期的(最多延期一次,最长延期一年),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延期。

3.各学院要对项目的结项报告和成果进行初审,并于122日前将初审后的结项报告(一式2份)盖章后报送到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PPT答辩展示将在12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   

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陈志冉      

 

附件:

1.《辅导员专业团队项目立项申请书》

2.《辅导员专业团队项目结项报告》

附件1辅导员专业团队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2 辅导员专业团队项目结项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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