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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7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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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公示

国家助学金校级公示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院系级别公示

截至目前,我校2017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工作顺利完成。本年度共有27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总金额21.6万元;703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总金额351.5万元;5553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总金额1665.9万元; 3056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总金额965.17万元。除了以上四项国家资助,校内资助还有488人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总金额29.34万元;51人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总金额27.5万元。以上各项奖助项目共计资助9878人次,资助金额共计3061.01万元,本年度受资助学生人数及金额再创新高。

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于5月份启动,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个人百分制考核综合排序、班级评议、院(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系)层面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全校范围公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资助贷款系统信息录入、纸质材料打印报送等环节,规范了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同时通过网络、平面等多种途径公示了学生受资助信息,通过公示形式接受广大师生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有咨询投诉第一时间深入调查并给出处理结果,进一步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及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指导及各项具体学生资助工作要求,深入了解了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学校综合评定”的“三多三精准”的量化评议形式开展困难生等级认定工作,积极促使困难生认定工作的科学化发展,保证了受资助对象认定和资助金额分配工作的公平合理性,提升了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度,并在评定过程中同时注意困难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做到“精准认定”和“资助育人”并行,很好地落实了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帮助了困难生顺利入学和安心学习生活,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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