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处理告知书
杨康,同学:你好!
你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学校拟定对你进行退学处理。
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有异议,请在收到告知书 10 个工作日内将陈述和申辩材料递交学院。
特此告知!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