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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开封志愿者之歌”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5/01/26 16:04:37  点击数:  来源:


    全院师生:

    按照市文明办汴文明办〔201511号文的精神要求,现将《关于开展“开封志愿者之歌”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全院师生按照征集要求自愿参加,应征人于2015326日前将作品的相关资料通过办公自动化发至党委宣传部。

    附件:关于开展“开封志愿者之歌”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5123

     

     

    关于开展“开封志愿者之歌”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团委,市直各单位,市属各级志愿者组织:

    中国志愿者行动实施22年来,我市注册志愿者已达5.8万人,累计为80万人次的群众提供了超过600万小时的志愿服务,涵盖了扶贫助困、社区发展、环境保护、大型赛会、抢险救灾等各个领域。广大青年志愿者用汗水、热情和信念诠释了志愿精神的丰富内涵,为促进全市社会和谐发展、文明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推动志愿服务文化建设,打造志愿服务文化品牌,推动我市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开封日报报业集团决定在全市开展“开封志愿者之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践行“不计报酬、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服务承诺,积极发挥志愿者的主体作用,集中展现当代开封人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充分运用昂扬的主题、动感的旋律、优美的歌词传播社会正能量,团结凝聚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四个开封”建设。

    二、征集对象

    全市党团员、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文明志愿者及广大市民群众。

    三、征集时间

    20151月中旬—3月底

    四、征集要求

    1、彰显志愿精神。应征歌曲要记录志愿者的生动实践,展示志愿者的卓越风采,演绎志愿者的精神内涵,感受志愿者的锻炼成长,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

    2、体现文化潮流。应征歌曲的艺术表现上要体现开封文化、时尚元素和志愿精神。要体现当代文化潮流,彰显开封地域特色,讴歌志愿者优秀品质。

    3、打造优秀作品。应征歌曲的歌名要立意新颖、主题突出,体现时代气息;歌词要简洁明快,琅琅上口,富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号召力;谱曲要旋律优美、情感饱满,能够深入打动人心;歌曲类型不限,时间不宜过长。

    五、评选方式

    1、“开封志愿者之歌”征集活动主办方将邀请歌曲创作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2、此次歌曲征集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10名,并确定最终入选歌曲。入选作品将进一步拍摄制作MTV进行广泛的署名宣传,其他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3、鼓励热心公益事业、有意志愿服务的爱心企业积极赞助本次活动,主办方将授予其“开封市志愿服务事业突出贡献奖”。

    六、征集方式

    1、应征人要提供作品的音频资料一份(可以选择mp3wav格式)、歌谱一份(简谱或五线谱)、歌词一份,并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以电子邮件压缩包的方式统一发送至主办单位邮箱kfswmb@163.com

    2、应征人也可通过提交参选作品的简谱、演奏或演唱小样的方式,经邮局进行投稿,投稿地址:开封市晋安路158号市文明办综合协调科,联系电话:0371-25953110  联系人:王学功,手机:15937861426,邮政编码:475000

    七、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当是应征者按照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且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2、应征作品稿件和音响资料,主办方均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和相关资料;应征作品一经送达,主办方有权对志愿者歌曲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且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亦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3、“开封志愿者之歌”征集活动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规则及未尽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           中共开封市委宣传部

     

    开封市文明办                 共青团开封市委员会

     

    开封日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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